卡尔费休试剂使用及安全说明
化学品名称 |
化学品中文名称: | 卡尔费休试剂 |
化学品英文名称: | Karl-fischer reagent |
别名: | 水试剂 |
成分/组成信息 |
成分:含量:CAS No |
甲醇 ≥60 67-56-1 |
咪唑 ≥5,15 288-32-4 |
二氧化硫 ≥5,10 7446-09-5 |
二乙醇胺 ≥5,20 111-42-2 |
危险性概述 |
危险性类别 | 无资料 |
侵入途径 | 吸入、食入、经皮吸收。 |
急救措施 |
皮肤接触: | 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 |
眼睛接触: | 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就医。 |
吸入: |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|
食入: | 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 |
消防措施 |
燃烧性 | 可燃 |
危险特性: | 受热分解成有毒烟气 |
有害燃烧产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 |
灭火方法: | 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沙土 |
泄漏应急处理 |
应急处理: |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汽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,无关人员从侧风,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,消除所有点火源,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毒面具,穿防毒服。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。尽可能的切断泄漏源,防止泄漏物流入水体、下水道、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。小量泄漏,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,收集于容器中。大量泄漏,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。 |
操作处置与储存 |
操作注意事项: | 密闭操作,全面通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,戴安全防护眼镜,穿防静电工作服,戴防化学品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避免与氧化剂、接触。灌装时应控制流速,且有接地装置,防止静电积聚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 |
储存注意事项: | 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宜超过26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 |
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 |
中国MAC(mg/m3): | 无资料 |
前苏联MAC(mg/m3): | 无资料 |
工程控制: | 生产过程密闭,全面通风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 |
呼吸系统防护: |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。必要时,佩戴空气呼吸器 |
眼睛防护: |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 |
身体防护: | 穿防静电工作服。 |
手防护: | 戴橡胶耐油手套。 |
其他防护: |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。注意个人清洁卫生。避免长期反复接触。 |
理化特性 |
外观与性状: | 红褐色液体。 |
熔点(℃): | 无资料 |
沸点(℃): | 63 |
闪点(℃): | 14 |
密度(g/cm3): | 0.93 |
pH(20℃) | 5.0-6.0 |
溶解性: | 无资料 |
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|
禁配物: | 强氧化剂、强还原剂、碱。 |
燃烧产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、硫化物、氯化氢气体等 |
聚合危害 | 不聚合 |
毒理学资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 100 mg/kg(兔经皮) LC50:无资料 |
生态学资料 |
其它有害作用: |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,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。 |
废弃处置 |
废弃处置方法: |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,用控制焚烧法处置。 |
运输信息 |
危险货物编号: | 无资料 |
运输注意事项: | 运输时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。船运时,应与机舱、电源、火源等部位隔离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。 |
法规信息 |
法规信息 |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第344号令颁布,2002年3月15日施行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卸装等方面均做了相应的规定。 |
其他信息 |
其他信息: | 无 |